【十堰市中心】丹江口库区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排水防涝工程丹江口库区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HBSY-202406SZ-019001001)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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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丹**库区**市**区车**路排水防涝工程丹**库区**市**区车**路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
发布时间:2024-07-10 16:28

丹**库区**市**区车**路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编号:****)

第二次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丹**库区**市**区车**路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增加“②投标人在提交设计费金额报价时,另须标明设计费折扣率,设计费折扣率为 %。(设计费折扣率=(设计费投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100%)”。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条款号17.3.1第②款“工程**费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修改为“发包人按月支付工程款:由承包人上报当月完成产值,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批后,支付当期申报审批产值的80%(工程量以跟踪审计及监理单位确定的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申报审批产值的80%(工程量以跟踪审计及监理单位确定的结果为准);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98.5%(工程量以审计确定的结果为准),预留1.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且有质保合格验收证明后结清。”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1日09:00时。标书代写

4.请各投标人在本次澄清修改通知附件中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特此通知。

******公司

2024年7年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10
答疑公告
【十堰市中心】丹江口库区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排水防涝工程丹江口库区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HBSY-202406SZ-01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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