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X317线湖头镇湖一至后溪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答疑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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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X317线湖头镇湖一至后溪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

补遗书(第一号)

各投标人:

**县X317线湖头镇湖一至后溪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现将补遗书(第一号)内容公布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提问回答:

1、该项目使用哪种信用分

答:本招标项目信用****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市最新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结果。其中,****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http://220.****.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市最新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结果最新适用****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cn/)专题专栏“工程建设”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2、现金转账备注****,1标段组可以吗

答:投标保证金写明招标编号及所投标段组。

二、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款、固化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的0.15%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修改为:工伤保险为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的1.5‰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三、本补遗书(第一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第一号)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第一号)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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