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长白山黑木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验收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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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推进**长**黑木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现就2023年度中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黑木耳)项目验收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验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金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验收单位的项目为2023年度中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黑木耳)项目验收。验收费用不高于6万元(陆万元)。

二、工作内容

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0〕1131号)和《****、****财政厅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黑木耳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指南)》要求,参照《**省2023年“**长**黑木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方案》建设内容,对全省黑木耳产业集群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据初步调度统计,省级开展项目3个,市县完工项目共17个,总投资额初步估算为1.82亿元。需对项目上报的验收材料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对项目建设地点(**、**、**和**)随机进行实地抽查验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入驻企业,需具有工程造价评估验收资质,优选同时具有农****公司。

2.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验收组,确定验收负责人,并对验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3.申报单位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书)。

(二)验收组负责人

1.验收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验收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保按期完成验收任务。

3.验收负责人必须参加****组织的阶段性成果汇报及验收评审会,汇报结果。

四、选聘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邮寄的纸质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1.申请单位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填报申报书(企业资质证明、企业简介、承担过的验收项目和承担本项目预期价格),并在规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填写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未要求内容无需罗列。申报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2.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一式五份纸质《申报书》至****园艺特产处(邮寄地址:**市人民大街1486号)。信封上须注明:**省2023年**长**黑木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验收工作申报。

3.组织评审。****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小组,从申报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择优遴选验收承担单位。

4.公布结果。项目验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网站发布结果。

五、其他要求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4年7月中下旬与****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签订后正式启动验收工作。****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验收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0431—****6421;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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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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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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