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原**玖琦****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10 17:07 至 2024-07-25 17:07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63856.2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70年~2003年 | 活动历史 | 1970****材料厂搭建车间(无生产),1971年建立 中国人民****工厂 ,****材料厂搭建的车间,是国家定点生产橡胶专用炭黑企业。 | |||
| 2003年4月~2014年 | 活动历史 | 1998年移交**市,2003年4月改制成立**玖琦****公司,生产产品不发生改变。2014年停产,进行债务整理,启动公司搬迁工作 | ||||
| 2014年~至今 | 活动历史 | 2014年停产,进行债务整理,启动公司搬迁工作,2018年地块开始进行拆除工作。拆除后,地块闲置 | ||||
| 地块规划用途 | R/B商住混合用地、M0新型产业用地、道路绿化带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路9号 | |||
| 经度 | 120.372124 | 纬度 | 36.228753 | |||
| 报告编制信息 | 风险评估起止时间 | 2024-01-15 至 2024-07-0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赵健 | 单位联系电话 | 157****1303 | ||
| 地块风险情况 | 风险不可接受 | 主要污染物来源 | 土壤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赵健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7****130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玖琦****公司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冰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8634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路9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风险评估范围为**玖琦****公司地块,面积约63856.2m2。根据地块目前的用途,结合现场水文地质参数、土壤参数和气候特征参数,结合关注污染物的毒性参数,设定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为10-6,可接受危害商为1,计算本地块的风险表征。 地块最终确定的一类用地范围内土壤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包括:锰、钒、石油烃(C10-C40)、苯、乙苯、五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菲、荧蒽、芘。一类用地范围土壤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按照第一类用地方式下的6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进行评估: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经计算,一类用地范围内土壤关注污染物苯、乙苯、五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菲、荧蒽、芘致癌风险不可接受,锰、钒、苯、乙苯、五氯酚、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萘、菲、荧蒽、芘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 地块最终确定的二类用地范围内土壤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二类用地范围土壤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按照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6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进行评估: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经计算,二类用地范围内土壤关注污染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致癌风险不可接受,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 地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包氰化物、挥发酚、苯、二甲苯、苯并[a]芘、萘、苯胺、石油烃(C10-C40),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因此不存在地下水直接摄入暴露的风险,考虑吸入室外和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皮肤接触地下水3种暴露途径产生的风险。经计算,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氰化物、挥发酚、苯、二甲苯、苯并[a]芘、萘、苯胺、石油烃(C10-C40)人体健康风险均可接受,地下水无需开展修复工作。 地块土壤污染物初步修复目标值确定如下: 一类用地范围内锰2573mg/kg、钒165mg/kg、苯1mg/kg、乙苯7.2mg/kg、五氯酚1.1mg/kg、石油烃(C10-C40)826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a]芘0.55mg/kg、苯并[b]荧蒽5.5mg/kg、苯并[k]荧蒽55mg/kg、茚并[1,2,3-cd]芘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荧蒽1461mg/kg、萘25mg/kg、菲1061mg/kg、芘1096mg/kg。 二类用地范围内石油烃(C10-C40)4500mg/kg、苯并[a]蒽15mg/kg、苯并[a]芘1.5mg/kg、苯并[b]荧蒽15mg/kg、茚并[1,2,3-cd]芘15mg/kg、二苯并[a,h]蒽1.5mg/kg、萘70mg/kg。 土壤修复范围如下:一类用地初步修复范围约16458m2、初步修复土方量约57741m3,一类用地初步修复范围约3155m2、初步修复土方量约8506m3;合计,地块初步修复范围约19613m2、初步修复土方量约66247m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