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片区、**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拦洪库(池)等安全监测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片区、**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拦洪库(池)等安全监测工程已****水利厅以《****水利厅关于******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4号、《****水利厅关于******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9号、《****水利厅关于******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争****政府配套资金等,招标人为****,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安全监测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片区、**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拦洪库(池)等安全监测工程。
2.2 建设地点:****市,******、**和**,**、**和**等;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防洪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2处,泄洪沟10条,排洪沟5条,拦洪库4座,调洪池3座,滞洪区两座。
**片区涉及**、****和**三个治理区。本次涉及泄洪沟11条;排洪沟 8条;提升改造拦洪库 5座;****沟拦洪库 1座;**月亮沟拦洪池 1座;改造滞洪区 2座包括新桥滞洪区和沙井子滞洪区。
**片区包括**、**和**三个治理区。**治理区涉及泄洪沟3条;排洪沟2条;镇朔湖拦洪库和西大滩滞洪区各1座;调洪池2座。**区治理区涉及泄洪沟2条;排洪沟1条为十二分沟;大枣沟调洪池1座。**治理区涉及导洪堤3条;泄洪沟6条;排洪沟2条;调洪池1座,为西河桥拦洪池。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片区、**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拦洪库(池)等安全监测工程施工及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及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拦洪库(池)等安全监测工程施工;
二标段:******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拦洪库(池)等安全监测工程施工;
三标段:******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拦洪库(池)等安全监测工程施工;
四标段:******麓防洪治理工程2024年度**片区、**片区、**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拦洪库(池)等安全监测工程监理。
2.6 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9个月,2025年3月1日前完成各片区安全监测工程建设内容,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并投入运行。运行维护期:自合同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监理服务期限:303日历天(含资料整编期3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事业单位,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电子信息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事业单位,具备安全监测工程监理能力,并在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并由监理单位聘任和委派。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7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电子标服务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4.4 其他:**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188588咨询。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公司,客服电话:****875711,095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施工标段采用纸质标,投标文件递交至**回族自****服务中心开标厅(**市**区**中路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监理标段采用电子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监理标段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建设厅****水利厅****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市**区枕水巷159号联系人:邹璇电话:0951-****50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商务中心四楼联系人:**电话:173****3014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