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院区通勤车服务项目
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5日
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2.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二、采购内容中“汉口线、**线、**线的单价限价的描述“630元/往返(同车2个往返及以上600元/往返)”修改为“630元/往返(2个往返及以上600元/往返)”。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五、商务要求的结算方式(2)中“最终结算金额:实际运行趟数*不同路线的单价限价*投标人折扣率。服务期到期后据实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20万元。(例如:单车每天一个往返为一趟,一趟630/趟;单车每天两个往返600元/趟)”修改为“最终结算金额:实际运行趟数*不同路线的单价限价*投标人折扣率。服务期到期后据实结算金额不得超过220万元。(例如:每天一个往返为一趟,一趟630/趟;每天两个往返及以上600元/趟)” 。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中“甲方向乙方租用:通勤车:45 座及以上大型通勤车等其他甲方临时用车车辆。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车况良好,其车辆产权为乙方所有,每辆通勤车除购买正常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外,还必须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含座位险,不低于40万元/座,三责险不低于 100万元),作为本项目的固定车辆,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修改为“通勤车:45 座及以上大型通勤车等其他甲方临时用车车辆。本项目投入的车辆车况良好,每辆通勤车除购买正常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外,还必须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含座位险,不低于40万元/座,三责险不低于 100万元),作为本项目的固定车辆,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3.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大道215号
联系方式:027-****2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 石桥一路18号创立方产业园11栋205室
联系方式:027-****8448-8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薇芬、牛丽佳、吴成赓
电 话:027-****8448-812
****
2024-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