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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5867430 | 建设单位法人:邵骏 |
| 付冠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边境经济**区银泉一街68号 |
| 扬声器生产线扩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4-C3984-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边境经济**区 **省**边境经济**区银泉一街68号 |
| 经度:124.33012 纬度: 40.02496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1 |
| 丹合环审〔2023〕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7-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901 |
| 690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586743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3MA0UMM5J1A | 竣工时间:2024-02-20 |
| 2024-02-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05 |
| 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 |
| 利用现有厂房**6条生产线,包括3条扬声器生产线,3条组装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低音扬声器450万个/年、高音扬声器150万个/年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建设,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利用现有厂房**6条生产线,包括3条扬声器生产线,3条组装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低音扬声器450万个/年、高音扬声器150万个/年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建设,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扩建产品高音扬声器、低音扬声器,包括组装共计六条生产线,CELL14、CELL15、Penguin foam 是为 GTP6、GTP7、Tweeter(低音扬声器生产线、高音扬声器生产线)后续服务的组装生产线,将 GTP6、GTP7、Tweeter中生产的内部结构(喇叭)与外箱体、盆架等进行组装,根据扬声器的不同规格、型号配置不同的组装生产线,最后最为成品包装入库。 本项目项目产品为扬声器,各生产线主要工序为对各精细零件进行涂胶粘合、引线的锡焊连接、人工组装。各生产线中除需人工操作的工序外均封闭设置,通过轨道传输系统自动化流水作业,其中自动锡焊、涂胶过程无需人为操作,均为全封闭自动化作业,生产线中加温固化及烘箱均采用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扩建产品高音扬声器、低音扬声器,包括组装共计六条生产线,CELL14、CELL15、Penguin foam 是为 GTP6、GTP7、Tweeter(低音扬声器生产线、高音扬声器生产线)后续服务的组装生产线,将 GTP6、GTP7、Tweeter中生产的内部结构(喇叭)与外箱体、盆架等进行组装,根据扬声器的不同规格、型号配置不同的组装生产线,最后最为成品包装入库。 本项目项目产品为扬声器,各生产线主要工序为对各精细零件进行涂胶粘合、引线的锡焊连接、人工组装。各生产线中除需人工操作的工序外均封闭设置,通过轨道传输系统自动化流水作业,其中自动锡焊、涂胶过程无需人为操作,均为全封闭自动化作业,生产线中加温固化及烘箱均采用电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新增员工100人,参照《**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20),则新增生活用水量为 3000t/a。实际新增用水量2800t/a,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80%计,则年排生活污水2240t/a。 生活污水经企业现有30m3化粪池处理,化粪池是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过滤生活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12~24h的沉淀,可去除50%~60%的污染物。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悬浮物等,无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CODCr:300mg/L、SS:300mg/L、NH3-N:30mg/L、总磷:5.0mg/L),pH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处理厂处理,最终受纳水体为鸭绿江。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涂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各生产线涂胶、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焊接产生的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由活性炭过滤棉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对应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验收监测期间:DA008活性炭过滤棉吸附装置出口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有组织排放要求。 项目运营期对外环境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和声音测试产生的噪声。噪声为间歇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能够达标排放。 一般固体废物:固废分类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现有一般固废间贮存能力约为100t,全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为 26.2015t/a,本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 3.8508t/a,现有一般固废间剩余容积能够容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要求,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存储设施: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胶水、废胶管(桶)、废活性炭过滤棉及废UV灯管,分类存放于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西南侧,分为危险废物A库和危险废物B库,合计存储能力约60t,本项目危险废物新增产生量共计7.975t/a,原有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2.74t/a,新旧项目合计危险废物年产生量20.715t/a,现有危废暂存库容积能够容纳全厂危险废物储存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建设,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其他: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企业已按要求申请排污许可,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见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已纳入排污许可。 | 实际建设情况:已完成建设,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336 | 0.224 | 0 | 0 | 0 | 0.56 | 0.224 | |
| 0.168 | 0.112 | 0 | 0 | 0 | 0.28 | 0.112 | |
| 0.0168 | 0.0112 | 0 | 0 | 0 | 0.028 | 0.01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9944 | 1.4813 | 0 | 0 | 0 | 3.476 | 1.481 | / |
| 0.248 | 0.1884 | 0 | 0 | 0 | 0.436 | 0.188 | / |
| 1 | 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2 ****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生产过程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新增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验收监测期间:DW001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废水中COD、悬浮物、氨氮、总磷排放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2 ****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 1 | DA008 活性炭过滤棉吸附装置出口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有组织要求 | 使用自动化机械手将引线与喇叭端子引线进行焊接,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锡焊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经活性炭过滤棉系统净化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生产线中泡沫胶的涂胶、固化的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过滤棉系统净化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8)排放 | 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有组织要求 |
| 1 | 项目运营期对外环境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和声音测试产生的噪声。噪声为间歇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能够达标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及4a类标准要求 |
|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焊渣、废引线、废胶、废胶管(桶)、废活性炭过滤棉、废UV灯管及生活垃圾。不合格品:生产线检查环节中发现的如损坏、粘合度不够或焊接口裂开等产品,产生量为1.2t/a。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箱、袋等,产生量为2.5t/a。焊渣: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产生量为0.0008t/a。废引线:焊接工序后对多余的引线进行修剪,产生量为0.15t/a。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现有一般固废间贮存能力约为 50t,全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为 26.2015t/a,本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 3.8508t/a,现有一般固废间剩余容积能够容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要求,定期外售。 | 本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焊渣、废引线,统一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胶、废胶管(桶)、废活性炭过滤棉均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1 | 企业按照规定严格环保责任制,不断加强对项目运营的环境管理。企业于2023年12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26日已在**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10603-2023-056-L。 | 企业按照规定严格环保责任制,不断加强对项目运营的环境管理。企业于2023年12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26日已在**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10603-2023-056-L。 |
| 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年新增生活污水2240t/a。生活污水经企业现有30m3化粪池处理,化粪池是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过滤生活污水处理构筑物。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悬浮物等,无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表1一级A 标准后达标排放排入**河,最终受纳水体为鸭绿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焊渣、废引线、废胶、废胶管(桶)、废活性炭过滤棉、废UV灯管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 不合格品:生产线检查环节中发现的如损坏、粘合度不够或焊接口裂开等产品,产生量为1.2t/a。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箱、袋等,产生量为2.5t/a。焊渣: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产生量为0.0008t/a。废引线:焊接工序后对多余的引线进行修剪,产生量为0.15t/a。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现有一般固废间贮存能力约为 50t,全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为 26.2015t/a,本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 3.8508t/a,现有一般固废间剩余容积能够容纳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要求,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 本项目拟增加员工100人,按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 危险废物: 废胶:项目生产过程中涂胶、产生量约为 0.25t/a。 废胶管(桶):胶粘剂类物质使用后的包装物,产生量约为 3.5t/a。废活性炭过滤棉:废活性炭过滤棉产生量为4.225t/a。 废UV灯管:产废情况约为9个/4a。 以上危废分类存放于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危废暂存库位于厂区西南侧,分为危险废物A库和危险废物B库,合计存储能力约60t,本项目危险废物新增产生量共计7.975t/a,原有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2.74t/a,新旧项目合计危险废物年产生量20.715t/a,现有危废暂存库容积能够容纳全厂危险废物储存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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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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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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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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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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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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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