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于2024年7月9日就以下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县稻谷烘干小型烘干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项目基本内容:
1、采购内容:小型烘干设备一批。
2、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万零贰仟伍佰元整(¥9025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在(www.)媒体发布,发出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4年7月9日
2、评审地点:**市**县怀城镇**国际博览城26幢201室二楼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 序号 | 投标单位(投标人)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 1 | 广****公司 | 是 | 902310.00 | 3 |
| 2 | ******公司 | 是 | 901911.00 | 2 |
| 3 | **** | 是 | 901740.00 | 1 |
九、成交信息: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1、成交人名称:****
2、成交人地址:**市******工业园(官****开发区**中路5号厂房1楼车间1号
3、成交金额:¥90174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壹仟柒佰肆拾元整)
请中标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请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0758-****823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8-****908 传真:0758-****909
地址:**市**县怀城镇**国际博览城26幢201室二楼
在此,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单位表示诚挚的谢意,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方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等其它形式无效)向****(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