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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第1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项目 |
采购内容:采购**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供应商一名,服务期限一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按照成****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工作的通知》,完成市级下达的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任务,检测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6300台,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480台。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成****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工作的通知》,完成市级下达的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任务,检测高新区重型柴油货车6300台,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480台,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定证书附表需包含《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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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00000 | 2024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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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