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8〕136号)、《关****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医共体基本户开立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医共体基本户开立项目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银行、****银行、****银行****金融办****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县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金融办****银行****银行****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银行****银行不受此限制;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双休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市****公司(**市三江街道官**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5室)。
(三)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市****公司,账号:121********00820957,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支行)
六、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网上下载);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4.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银行不需提供。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09:30时前半小时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官**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09:30时整在**市官**路339号量子芯座11楼1108室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全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医共体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75-****2815
**市****公司 联系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0575-****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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