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财政局 ****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指挥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指挥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178.96万元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 将原合同中的第二条(一)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1,789,600.00),费用包含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变更为“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1,789,600.00),其中监测预警数据运营服务费为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壹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1,519,600.00),合同专家服务费为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小写:¥270,000.00),费用包含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 2. 将原合同中的第二条(二)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即人民币壹佰零柒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760.00),余下合同总价40%即人民币柒拾壹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715840.00),在项目服务期满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变更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监测预警数据运营服务首笔款(人民币玖拾陆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963760.00))和合同专家服务首笔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合计为人民币壹佰零柒万叁仟柒佰陆拾元整(¥****760.00);余下合同监测预警数据运营服务尾款(人民币伍拾伍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555840.00))及合同专家服务尾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合计人民币柒拾壹万伍仟捌佰肆拾元整(¥715840.00),在项目服务期满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局于2023年8月8日与****签订****指挥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合同金额****600元,项目合同金额包括监测预警、数据运营和专家服务,项目拟于2024年8月完成验收,按计划需从2024-2025年度****指挥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经费中支付本期项目合同的尾款,根据《宝****管理局****管理局****指挥中心运营服务(2024-2025年)项目立项方案的批复》及《****管理局****指挥中心运营服务(2024-2025 年)项目的预算资金审核意见》文件的资金审核批复,专家服务不属于信息化服务项目,最终审定本年度项目资金为135万元整,专家服务费用需从我局应急管理经费中支出,故需要变更原合同的支付条款。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创****政府 联系电话:****1901传真:无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 2 区**东路 31 号 联系电话:0755-****1942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