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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于2024年7月3日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选取**市市级救灾物资仓库租赁及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按照相关程序,选定******公司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次采购招标代理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
联系电话:063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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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