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延吉市1个县域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中心改造项目补助对象的通知(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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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市1个县****处理中心 改造项目补助对象的通知(二次)
2024-07-11 根据《****办公厅****乡村**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2023〕27号)、《关于印发**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吉商建〔2024〕1号)、《**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遴选及监督管理规定》(吉商建〔2022〕2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根据《**市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延市政办发[2024]11号)内容,计划支持改造1个**市县****处理中心。因首次申报企业不足三家,现组织二次申报,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一、支持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1)支持内容。****处理中心重点支持作业场地建设改造、服务功能升级两类改造项目。其中,作业场地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补助室内简易装修、实现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分区作业;对仓库进行冷藏及通风储藏改造;根据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对地面进行硬化改造,配备消防安全、污水处理等相关的设施。服务功能升级,主要补助购买电脑、打印机、装卸等设备设施;配备中(小)型清洗机、烘干机、打包机、真空塑封机等初级农产品商品化预处理设备设施;出入库信息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

(2)补助资金。县****处理中心,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补助金额上限100万元。

(3)改造要求。通过招标或专家评审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电商、物流、供应链和邮政、供销等具备条件的法人企业承办。项目选址应根据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分布情况确定。在县城改造的,应优先选择具****配送中心或具有较大规模物流仓****商贸中心等地。

(4)建设时限:到2024年12月底前改造完成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要在**市辖区内注册满1年以上,电商、物流、供应链和邮政、供销、商贸等具备条件的法人企业。

(2)县****处理中心承办企业建设改造场地需自有场地或租用场地(租用场地需确定使用时间5年及以上)。

(3)申报单位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发布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新闻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栏)上发布http://www.****.com/。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通过网上获取。企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及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备注参加的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遴选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五、遴选文件的递交时间

(1)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07月22日14点00分

(2)递交地点:****

六、相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3)按时完成申报,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

地 址:**市**街759号5楼

联系人:朴英

电 话:****155;159****5225

代理机构:****

联系人:谢昀

联系电话:173****5088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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