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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市仁**文林街道南坛路一段224号
联系方式:180****5588
供应商(乙方):****
地址:****管理局**分局
联系方式:199****4759
主要标的:
| 1 | 投影仪 | 1(项) | ¥3,965.00 | ¥3,965.00 | 投影仪 1、幕布尺寸 ≧120英寸 2、亮度 4000ansi流明 3、变焦类型 变焦 4、对比度 20000:1 5、标准分辨率 1024*768 6、光源寿命(h) 15000 7、投射比 1.96-2.15 8、光源类型 灯泡 9、梯形校正(水平) 不支持 10、梯形校正(垂直) 支持 11、显示色彩 10.7亿 12、画面比例 4:3 13、质保期限 2年 台 1 0.9 0.9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询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和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所投设备厂家质保期超过要求或更优的,按厂家质保政策执行。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的质量标准供货,在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二)售后服务内容 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1)电话咨询 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服务,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询价产品质保期按照厂家标准执行,供应商售后服务必须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质保期内服务方式为上门服务,接到服务申报后30分钟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8小时内解决故障; 2.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后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1)质保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保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并列出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 |
合同金额: 3,965.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4年06月27日
2024年07月11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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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