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项目,位于**区造贝路388号,为切实做好**区****保障房项目抽签配租工作,确保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保障房项目总体分配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租房抽签工作由****建设局负责统筹安排,****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配租对象
此次参与抽签的配租对象包含有:一是已通过公租房资格审核且配租意愿为****保障房的待轮候家庭(个人);二是通过调房审批,符合适配房型要求且配租意愿为****保障房的在住公租房家庭(含在住楼梯房源的承租家庭);三是符合团租要求的企业及相关员工家庭。
三、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则。本项目分配从房源数量,公租房保障对象申请、审核、公示到资格确认,抽签配租及租住人员信息等均录入并利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予以公布。按照公平、公正、公**则,做到全过程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分类保障和优先保障相结合原则。根据相关政策,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配租;其余家庭按通过公租房审核的时间依次进行配租。
(三)按家庭符合保障人数及代际结构配租住房原则。保障人数1-2人的,原则上配一房的房源;保障人数2人的,属单亲异性家庭且子女年龄6周岁以上(含6周岁)的,原则上配两房一厅的房源;代际超过3代或者保障人数3人及以上的,原则上配两房一厅的房源,按家庭实际需求可配较小住房。
(四)不得重复保障的原则。
1.已在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个人)或配租当年退出实物配租未满半年的家庭(个人),不列入配租对象。
2.正在享受或已领取**市人社局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列入配租对象。
3.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家庭,不列入分配对象。
四、房源情况
****保障房项目共有住房3180套,其中一房户型473套(单套建筑面积约为37-40㎡),二房户型2707套(单套建筑面积约为57-60㎡)。
详细房源情况如下:
| 楼栋 | 一房(套) | 两房(套) |
| 1栋 | 34 | 170 |
| 2栋 | 31 | 341 |
| 3栋 | 31 | 341 |
| 4栋 | 68 | 340 |
| 5栋 | 68 | 340 |
| 6栋 | 68 | 340 |
| 7栋 | 36 | 108 |
| 8栋 | 36 | 108 |
| 9栋 | 36 | 108 |
| 10栋 | 31 | 341 |
| 11栋 | 34 | 170 |
| 总计 | 473 | 2707 |
五、配租流程
(一)配租意愿确定
区住****社区居委会逐一联系待轮候家庭(个人),确定配租意愿,拟定抽签人员名单。
(二)公示确认
****居委会在抽签仪式举行前将抽签人员名单、房源情况明细在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通知参与本次抽签的申请家庭(个人)按时前来抽签。抽签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同步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现场签到
申请人须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抽签会场(委托人须同时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委托书),经现场确认后方可进入会场。逾时不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机会。
(四)抽签流程
本次抽签抽签采用电脑系统随机抽签的方式,每户申请家庭(个人)拥有一次抽签机会。
为保证抽签过程流畅,由工作人员抽取第一位选房资格家庭(个人),再根据系统生成的排队顺序依次叫选房家庭上台抽签。选房家庭上**应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件,抽签后到会场指定地方签名确认选房结果并领取《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
工作人员现场3次宣读抽签家庭申请人姓名后,保障家庭(个人)或受托人仍未上台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机会。
(五)结果公示
抽签结果将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网站(https://bzxzf.****.com/newOuteruser/gzfIndex****政府网站(https://www.****.cn/)公布。
(六)办理入住
配租家庭(个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集团办公处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及办理入住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本次抽签分配结果,如该家庭(个人)仍需获取实物保障,则在放弃之日起重新轮候排队。
六、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周边同地段、同类型住房评估的该项目市场租金情况,该项目住宅市场租金确定为29元/㎡/月。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10%缴纳;属于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50%缴纳;属于专业人才、新就业职工类别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70%缴纳;属于异地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的租金按照市场租金的80%缴纳。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该项目住宅物业管理费按2元/㎡/月标准收取。属低收入家庭的物业管理费按上述标准的50%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剩下50%由区财政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