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8日我局拟对1个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293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经开区赵声路398****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套特种车智能悬架系统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姚桥镇瑞业路9号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美鸿****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5500万元,购置变自动切管机、数控车、吊环双枪直缝专机、工作缸总成清洗机、空簧半自动装配线等设备,****开发区姚桥镇瑞业路9号建设年产20万套特种车智能悬架系统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接管至镇****处理厂,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排放A标准排入北港河。 (三)本项目数控加工废气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油雾净化装置处理无组织排放。下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对机加工设备周边散逸的金属颗粒物进行收集处理,收集处理后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中排放限值。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管机、数控车、焊机、装配机、压装机风机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废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包装桶、隔油池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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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