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公路分局2024年第二批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G357线安箐大桥、习谦桥危旧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第01号补遗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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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G357线安箐大桥、习谦桥危旧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第01号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4年第二批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G357线安箐大桥、习谦桥危旧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为保证信息的公平传递和竞争的公正性,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都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获取相同的信息,若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现场踏勘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招标人结合实际情况,为帮助各潜在投标人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现场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交通状况、施工条件等,以便各潜在投标人能更准确地评估项目风险、制定投标策略和报价。现场踏勘秉承自愿参与原则,不发放踏勘证明材料,故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条“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踏勘证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现修正为:“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标书代写

2、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若后发出的补遗书与前发出的补遗书内容不一致,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3、本次修正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单位:**公路局

2024年7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11
答疑公告
凤庆公路分局2024年第二批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G357线安箐大桥、习谦桥危旧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第01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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