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34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鲤****社区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8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6978 | ||||||
| 幼儿园用地 | 4050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240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4BB0006|****924BA0007 |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 起始价: | 114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列入**省恶意逃废债务失信行为人“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借款、民间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 到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 到 **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A****中心4楼45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3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7月31****服务中心(**大厦)A幢44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付款方式及期限 上述地块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成交价总额50%的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12个月内交清。 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成交价款,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未支付成交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竞得人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成交价款。****公司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开工、竣工时间 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并在开工后3年内竣工。 竞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约**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期开工建设或竣工的,每延期1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D栋409
联 系 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9****69392
开户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000********4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