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告开始时间:2024-07-12 公告结束时间:2024-07-15
本 **市未来**漩门大道与珠港大道交叉口环境整治工程(****),****委员会评审,确定【001】**市未来**漩门大道与珠港大道交叉口环境整治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市未来**漩门大道与珠港大道交叉口环境整治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 ****646元 | 合格 | 18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 朱国旭 | ****830853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区良渚文化玉架****博物馆)一期工程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电话:136****9907
招投标监督部门:****建设局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否决投标依据 |
|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章“评标办法”3.1初步评审3.1.1条 |
| **市****公司、**市****公司、******公司、****公司 | 技术文件排名赋值靠后 | 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三、技术标评审 |
| ******公司 | 提供的技术标中出现投标人名称 | 第三章“评标办法”3.1初步评审3.1.1条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建设局。
招 标 人:****
地 址:****园区城兴路10号
联 系 人:褚先生
电 话:0576-****10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服务业大厦8楼
联 系 人:朱斌斌
电 话:0576-****109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 标 人:****(盖章)
监 督 部 门:****建设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