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市**区**路,新区水厂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规模为15万m3/d,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规模为10万m3/d,含预处理、常规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排泥水处理(公有设施等土建按15万m3/d一次性建设),**管径DN800输水管道约13.58km,**有效容积为10000m3高位调蓄水池1座。二阶段规模为5万m3/d,根据后续用水量变化情况适时启动。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38529.6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30785.3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3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地质勘察(高填方桩基区域为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概算编制(工程量等清单深度满足后续招标要求)、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全过程设计相关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和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勘察设计后续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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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金剑路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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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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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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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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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83****5679 | 联系电话: | 023-****6841、181****450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