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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牛羊屠宰厂项目的验收报告全文进行信息公示,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牛羊屠宰厂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概况:
该项目位于**市**区古巷镇古巷三村原鳗场自编B区,占地面积5866.6平方米,建筑面积364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牛、羊待宰、屠宰、急宰车间和办公楼等,配套牛、羊半自动屠宰生产线各1条以及废水处理设施、屠宰废气处理设施等相关设施,年屠宰肉牛2.5万头,肉羊15万头。
二、公示日期
至少20个工作日。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9****9999
通讯地址:**市**区古巷镇古巷三村原鳗场自编B区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档 | WPS云文档】 牧牛-验收报告-公示稿https://kdocs.cn/l/crbyLSOdRo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