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 的 |
**市**路23号商业大厦13层1302写字楼,面积面积294.7㎡。 |
| 实物状况 |
经营 |
| 产权状况 |
已办理两证 |
| 租赁用途 |
办公 |
| 租赁期限 |
一年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
按月支付,履约保证金为月租金的三倍 |
| 租赁底价 |
14735元/月 |
| 递增情况 |
无 |
| 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并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支付能力,****集团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单位或个人。 |
| 优先权情况 |
有 |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5万元 |
| 竞价方式 |
中拍平台(http://paimai.****.cn) 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
| 备注 |
承租人需自行完成消防审批同时做好房屋防水处理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证照。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8.承租方需具备的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列入出租方不诚信名单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4)承租方应负责在租赁房产对外经营及使用前,出资进行消防修缮、改造工程上述与消防相关修缮、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责任及所需费用等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负。
(5)上述与消防相关修缮、改造工程未完工并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备案前,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产对外经营。
(6)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三、公告期限
公告自2024年7月12日起,期限15个工作日。
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阴女士 罗先生
联系电话:187****0547 138****6907
监督电话:0591-****7922
地址:**市五四路239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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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