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人民医院减少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 现特此公告。
****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