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第二中学银校合作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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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银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日

采购日期:2024年7月11日

****银校**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成交候选人:****

主要标的:LED录播教室灯

品牌:大华

规格型号:DH-PHL-MBXX-036-S2-HY

数量:21套

单价:319.48元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长河路62号

联系人:黄先生、汪先生

电话:181****9066、180****429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3室

联系人:詹工

电话:159****1829

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7月12日17:00(**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联系电话:159****182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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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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