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 1 | 数字化销案、拆违及垃圾清运购买服务项目(包三) | 市容管理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98 |
| 合计金额小写: ****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 ||||||
项目预算800000元/年,服务期限两年****000元。每期结算时按照标的清单上限价格进行汇总,在支付时按中标折扣率优惠后予以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服务内容包含井湾子街道范围内的拆违、安全生产、燃气热力、夜间行动及相关紧急任务等相关劳务。
1、服务要求
(1)因服务内容的特殊性,乙方在选择员工时应对其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要求,并且选择纪律性强,保密意识强,能够认真且服从安排的人员;
(2)因服务内容的不确定性,需要工作人员能够听从安排,随叫随到(包括节假日和晚上);
(3)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4)垃圾的清运、外运及倾倒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否则由此带来的违法后果由乙方承担。
2、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须安排有资质的安全员或施工员进行监督管理。
(2)乙方应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明确负责人,建立档案,每月出具拆违服务记录。
(3)乙方对安全责任权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其保险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该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有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对接,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开展相关工作,且能做到随叫随到。如遇到紧急工作任务,能配合加班等相关工作。本项目包内的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乙方以外的其它企业承接,否则相关的费用,街道财政部门将不予支付。
6.2 所租赁设备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相关工作及费用;
6.3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6.4 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乙方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5 乙方需承诺所供租赁设备性能完好,且所供机械设备至少八成新。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及时与甲方对接,经确认后方可进行。
6.6 机械设备保管,如发生偷盗,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
6.7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苗林类种植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6.8 乙方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其它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乙方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6.9 乙方必须对下属服务人员严格管理,如发现服务人员有赌博、滋事、扰乱治安、偷盗物资、拿一次性消耗品回家等情况,以及在施工期间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10 如乙方在合同周期内,无法满足甲方的委托要求,甲方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提前终止项目合同。
7.违约责任无
无
|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市**区井湾路658号 | 地址: | **省**市**区****机械厂(大塘2号)307房 |
| 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新玲 |
| 委托代理人: | 岑丰 | 委托代理人: | / |
| 电话: | 0731-****7628 | 电话: | 0731-****0543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