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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状况:
1、井岸镇桥北四路48****商铺经公开招标,确定吴长叶为中标方;
2、井岸镇桥北四路46号商铺经公开招标,确定****为中标方;
3、****中心北路243号房屋经公开招标,确定林海龙为中标方;
4、莲洲镇按江路185号院内大门部分空地经公开招标,确定周玉池为中标方;
5、**区井岸镇桥北四路35号301房经公开招标,确定唐海为中标方;
6、井岸镇桥北四路56、58号商铺经公开招标,确定**市**林兴消防****公司为中标方;
7、**镇群众前街**食品站维修铺**经公开招标,确定赵建峰为中标方;
公告期为3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公告期间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中心书面反映。中标人在公告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与物业出租方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中标人逾期不签《物业租赁合同》的视为弃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补偿委托人因流拍受到的损失。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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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