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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 项目名称:**区****办公室开展“看红色经典,抒爱国情”活动 |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影****公司、**市****公司、 ****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本项目投标单位分别为****影****公司、**市****公司、 ****。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并进行了谈判与报价:****影****公司报价为21600.00元;**市****公司报价为21588.00元; ****报价为21580.00元,按照定标原则,****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 项目成交金额:2.158万元 |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我办提供开展“看红色经典,抒爱国情”活动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结果公示三个自然日。 |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市**区公明街道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188****6252 公告日期:2024年7月12日 |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中标通知****办事处****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