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关于审批**县**片区防水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象住建报〔2024〕1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县**片区防水排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公司审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推进**县城镇化进程,加快完善城镇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县**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推动系统解决**片区排水问题,同意建设**县**片区防水排涝工程。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县**片区防水排涝工程,2404-451322-04-01-328906。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包含排水渠道改造扩建、雨水管工程。
1.对**排水渠进行改造扩建,**排水渠改造扩建总长约1715米。
2.对吉象路****政务中心段)进行内涝治理,**管径为d400-d1500的雨水管,总长约 202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77.27万元,其中工程费1443.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7.13万元,预备费146.4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
六、请项目单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片区防水排涝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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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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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县**片区防水排涝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 项 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024年6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