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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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1:2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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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2期9****中心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8月02日 09: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5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宇翔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993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豫海镇利民街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丁光俊,135****944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2期9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宇翔,182****993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县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成果正式提交并通过履约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证明;(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证明;(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6)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2期9****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2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5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豫海镇利民街1号
联系方式:丁光俊,135****9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2期9号楼
联系方式:刘宇翔,182****9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翔
电 话: 182****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