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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10月24日修订)、《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湾海岸线及养殖池清理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湾海岸线及养殖池清理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青兰高速南侧,星河湾小区西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9′6.868″~120°19′19.989″,北纬36°13′41.240″~36°14′1.767″;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湾海岸线及养殖池清理整治工程总投资1810.39万元,工期3个月,仅涉及施工期,施工期施工内容为对现状海岸线堆土及养殖池围梗进行清理,临近挡墙位置清理底高程为1 m,并沿垂直海堤挡墙方向按照1.2%的比降进行清理。清理范围顺海堤长约660m,垂直海堤向外约27~115m,清理总面积0.0442 km2,清理土方量为3.6万m3。项目区退潮时落出,落出后将挖掘机开到现状围埂之上,采用倒退法赶潮施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蒋经理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