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科创产业园二期门窗(一标段)工程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11日
**科创产业园二期门窗(一标段)工程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广场西路西侧、**大道北侧荣誉公馆一期7栋601-61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柒拾叁万陆仟壹佰玖拾贰元玖角捌分(¥****192.98)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城**路7****书店办公楼3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柒拾陆万玖仟零捌拾陆元玖角壹分(¥****086.91)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地址:**省**市**县府城镇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18#楼1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陆拾捌万玖仟贰佰柒拾陆元叁角柒分(¥****276.37)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市冶山镇**湖新区颐养大道南中国铁建**科创园1栋201
联系人:陆梓馨
联系方式:182****0239
地址:**市天康大道北侧景湖一品商业楼B栋201室
联系人:卢静
联系方式:159****8109
公示期: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天康大道北侧景湖一品商业楼B栋201室,联系人:卢静,联系电话:159****810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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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