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龙江水库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甲供材料采购(第四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省****水库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甲供材料采购(第四次)

**省****水库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甲供材料采购(第四次)补遗书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省****水库灌区渠系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甲供材料采购(第四次)”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了相关变更,现变更如下:

1、原文件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现变更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投标人(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需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招标货物的资格。

2、原文件投标人须知10.9其他要求:本次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经双方核定的)材料价款。现变更为付款方式和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每批次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100%,预付款随每批次货款支付同比例扣回。在缺陷责任期满前,支付货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97%,剩余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3、原文件投标人须知11.1履约保证金:1、本表第7.6.1项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修改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现金形式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原则上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单位与甲方合同签定以县相关职能部门会审意见为准。现变更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提交),中标通知书下达后5个工作日之内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随每批次货款支付同比例退还。2、中标单位与甲方合同签定以县相关职能部门会审意见为准。

开标时间不变,现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以最新下载的资料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07月12日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