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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盐**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台创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打造长三角有影响力的区域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都发〔2024〕3号)有关精神和《**区产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都科发〔2023〕9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盐**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重点 1.支持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聚焦我区“3+3+N”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新材料、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进行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研究攻关,形成较高质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可产业化的产品及技术,形成标志性产品,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鼓励研发前沿技术项目,培育未来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 2.支持科技****项目。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优先扶持具有鲜明特色的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和绿色生态、**强区项目,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支持安全生产、绿色低碳、卫生疾控、文化创新、军民融合等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增强人民群众科技获得感。 3.重点支持。鼓励创新联合体、在省列统的新研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积极申报项目。 二、项目类型 2024年度盐**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共分为四类: 一类项目为重大项目,区级财政资金资助50-100万元,主要资助项目承接单位自筹资金300万元以上实施的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经转移转化可形成规模化生产,有较明显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重点研发项目; 二类项目为重点项目,区级财政资金资助30万元,主要资助项目承接单位自筹资金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基本完成新产品试制,可形成规模化生产,对产业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项目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研发类项目; 三类项目为一般项目,区级财政资金资助20万元,主要资助项目承接单位自筹资金6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科研项目,已明确研究方向,****事业单位年度研发计划,研发成果对我区产业和社会发展有一定带动作用的项目; 四类项目为鼓励支持项目,区级财政资金资助10万元,主要资助项目承接单位自筹资金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科研项目,企事业单位信誉良好,正常运行,研发方向符合我区经济发展方向。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三、组织申报及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区境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优先支持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实体企业。申报企业为规上工业企业的,2023年统计年报研发投入填报需达3%以上,对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研发型企业、“双5”企业和其他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异成果的企业申报给予立项倾斜。 2.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重点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一类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二、三、四类项目实施期不超过1年。 3.申报单位系工业企业的,须为科技型企业(含国家高企、省民企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近3年有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3件以上的规上企业,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资金筹措能力,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申报单位系农业企业的,须种植(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或开票销售达150万元以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单位。 4.凡存在应结未结、未能按计划实施国家、省、市、区在研项目等失信问题的单位及国家、省、市、区已立项的项目(主要指标不变或被原项目指标覆盖的),不得申报本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及立项流程 单位申报→镇(区、街道)审查→区科技局受理→项目评审→网上公示→签订合同。 (三)申报要求 1.各镇(区、街道)要切实履行组织申报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推荐虚假材料、虚报研发内容等行为。 2.申报单位有失信记录、重**全、环境事故或项目负责人有严重失信记录,不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淡蓝色纸质封面,需胶装)。 2.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项目申****科技局****中心****中心二楼0256室)。项目申报指南、项目****人民政府官网科技局栏口查询和下载(www.****.cn)。标书代写 区科技局联系人:严国兴、唐梦悦,联系电话:****6275 附件:1.附件1:2024年度盐**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docx 2.附件2:盐**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书.docx **** 2024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