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24-2026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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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4-2026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4-2026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7-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地址更正为“**市**区翠峰路54号”;(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义词语”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与'采购'行为为同一概念。”现更正为“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与'采购'行为为同一概念。****公司参与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法****公司负责人”;(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四、保险金额、财政补贴比例及费率”表格中“**除**其他县”,现更正为“**除**其他县区”;(四)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3.评分细则”表格中“农村基层服务体系评审”中“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地(全市9个)均设有基层服务网络点的得5分,每少设一个扣0.5分。”,现更正为“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地(全市9个县、区、市)均设有基层服务网络点的得5分,每少设一个扣0.5分。”;(五)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中“3.评分细则”表格中“风险综合评级”中“注:****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不予记分。”,现更正为“注:****公司相应的偿付能力报告,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不予记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7-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翠峰路54号

联系方式:0874-****5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曲****党校小区(金元尚居)69幢6号

联系方式:151****1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加竹

电 话:151****1232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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