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厂工业场地110kV变电站EPC工程(招标编号:****)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7月12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开始,公示三日。
| 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含税) | 工期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 第一名 | **** | ****0000.00 | 合同签订后180天,中标单位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并****公司验收送电,变电站带电运行。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经理为 徐凯 ,注册建造师证书号:陕161********15777 |
| 第二名 | ****集团****公司 | ****7699.90 | 合同签订后180天,中标单位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并****公司验收送电,变电站带电运行。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经理为韩凤民,注册建造师证书号:鲁122********20553 |
| 第三名 | 西北电力****公司 | ****0238.00 | 签订合同后180天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经理为赵光辉,注册建造师证书号:陕161********00887 |
以上3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质量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
联 系 人:曹杰
电 话:0912-****90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科技二路 75 号
联 系 人:史静妮
电 话:029-****4601 转 6680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