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某部委托,****对机关变电所社会化保障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关变电所社会化保障项目
三、评审结果:
| 名次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元) |
| 第一名 | **** | 480,000.00 |
| 第二名 | ******公司 | 420,000.00 |
| 第三名 | ******公司 | 470,000.00 |
四、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世纪路39号
中标(成交)金额:48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服务名称:机关变电所社会化保障项目 服务范围:机关变电所社会化保障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标准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1.5%下浮20%收取,不足2500元按照25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760元(人民币)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一鸣、张坤鹏、赵婷、李海萍、程艳军
八、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3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计),若供应商对结果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因采购活动违反相关规定而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
(二)质疑由采购机构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管理部门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
(三)采购机构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洋、张达、刘桂君
2.电 话:024-****3380-8029
3.地 址:**市**区高歌路5号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部
联 系 人:焦红全
电 话:024-****1817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高歌路5号
电 话:024-****3380-8029
联 系 人:杨洋、张达、刘桂君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