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已由**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
标准生产厂房19栋、职工公寓、****中心1栋、地下停车库(含核6级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及地下设备用房和室外配套、室外活动场地、景观构筑物等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0603.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最终以规划批准面积为准)。
2.2招标范围:****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工程(北地块)EPC总承包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最高投标限价:****685.00元
2.4项目地点:**经开区诚信街以东、文萃南街以西、**路以南、六**路以北。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其他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统一查询);标书代写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9日(**时间,下同),请将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2项证明材料发送邮件至****@163.com进行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8 月05日0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开标地点:****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中心三期4号楼3楼
联系人:韩立娟
电话:0951-****3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科技园兴水路1号绿地21**A区11号楼2号商业房
联系人:吕彩燕
电话:199****2214
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