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3号,邮编834000电话:0990—****537,0990—****817。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新春油田移动注汽锅炉扩建项目 | **区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油田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1台16t/h移动式燃气注汽锅炉,替换原有的1台11.5t/h燃油锅炉,防渗排污罐、储水罐、配电室、值班室等均利旧,供电、供水、供气均依托中石化**新春****公司。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气消耗量875.52万m3/a。原有燃油锅炉及配套排气筒和离子交换软化水设备拆除后外售其他单位综合利用,拆除的储油罐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的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及生活废水,经排污罐收集后,拉运至春风二号联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 4. 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柱塞泵密封填料、手套以及防渗布、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柱塞泵密封填料、手套以及防渗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无 |
| 2 | ****公司J230井区油田采出水回注工程 | **区 | ****油田****公司 | ****研究院****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区,61#原油****中心**约5.2km,6万方调分池距G217约2.2km,528站距奎北铁路约2.8km。主要建设内容:在61#原油处理站沉砂池旁**1座2400m3/d的橇装废水处理设施,在6万方调分池旁**1座240m3/d的橇装废水处理设施,设施均包括沉降罐(60m3)、溶气气浮装置、高基碳过滤器、缓冲罐(450m3)等,处理工艺均为“沉降+溶气气浮+高基碳改性过滤器”,每座橇装水处理装置区建设1座库房,用于暂存PAC药剂及其包装物;架空敷设13km注水管线2条,其中12km为61#原油处理站沉砂池旁橇装水处理装置至528站注水管线,另一条为6万方调分池旁橇装水处理装置至550站之间注水管线1km。 项目总投资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格控制设备、管线占地面积;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不设生活营地,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等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定期送至克****填埋场填埋处置。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处理过程采用全密闭流程,橇装水处理装置区边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控制要求。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61#原油处理站沉砂池废水及6万方调分池废水分别经橇装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分别管输至528站、530站及550站后,回注地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橇装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含油污泥、废过滤材料、废包装物。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回收处理;浮油和含油污泥均排入专用储罐,与废过滤材****公司危废贮存点分区暂存,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1年,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拉运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5.落实基础防渗要求。橇装水处理装置区为重点防渗区,采用HDPE防渗膜+抗渗混凝土的组合防渗工艺,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的要求。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