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浍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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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发布时间:2024-07-13 12:03:11

**县浍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5日

**县浍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施****委员会评审,确定**县浍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二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县浍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万元)

质量标准

工期

1

****

7110.018868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400日历天

2

****公司

7058.57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400日历天

3

****公司

7017.999999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40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

田永军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114********02908

2

****公司

田新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114********01422

3

****公司

吴自强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陕144********3991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

****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3

****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李瑞瑞、199****2108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时间)

三、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管理局

联系方式:0357-****171

电子邮件:****@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县唐兴镇**路与翔翼西街交汇处附近西南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谭广智

电 话:137****915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国际写字楼B座607室

邮 编:041000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瑞瑞

联系方式:199****210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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