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博****服务中心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15 09:23 至 2024-07-30 09:23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221.66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电业局西侧 | |||
| 经度 | 113.077960 | 纬度 | 35.17355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5-10 至 2024-06-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金广文 | 单位联系电话 | 157****169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金广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7****169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潘先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569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路与**路交叉口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调查地块2012年11月之前为原马营村农用地,地块内有一处村民临时住房;2012年11月至2014年11月地块内临时住房进行拆除,地块进行农作物种植;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南侧地面进行硬化,**驾校练车区、办公休息室,北侧为农用地;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为驾校、农用地;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地块内北侧地块内北侧**蔬菜大棚,****驾校、农用地;2017年5月至2018年10月北侧蔬菜大棚拆除,****驾校、农用地;2018年10月至2020年3****驾校、农用地;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驾校进行拆除,****驾校、农用地;2021年3****驾校拆除,地块内进行平整,地块内南侧已建设完成养老院一栋住宿楼,北侧正在进行建设,中间区域正在进行平整。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农作物均使用地下水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不存在固体废物堆存、管线排污等问题;地块内未使用过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性农药,使用地下水井灌溉,未使用过污水灌溉。调查地块内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结合人员访谈,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上以村庄、居民区、学校为主。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以村庄、居民区、学校为主,当前以居民区、学校、村庄为主,历史及当前存在的****人民医院、中国石****公司****加油站、焦****公司。经资料收集及分析,“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仓储,也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及泄漏、爆炸等事故,经过分析认为,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均较小。 综上,通过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污染识别方法,可以确认调查地块内历史及当前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造成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地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的规划需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调查可以结束于第一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