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市)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已委托****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本次公示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第一阶段公众参与工作,主要是向公众公开本次规划的主要信息。
一、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梅河新区(**市)化工产业园总体规划(2024—2035年)
规划时限:2024年-2035年
园区四至范围:梅河新区(**市)化工产业园位于**梅****开发区内,属于区中园,化工产业园管理归属**新区。
梅河新区(**市)化工产业产业园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总用地为0.69平方公里。化工产业园**块:**辉发河,****处理厂,西至银河大街,北至莲河,**块规划用地为0.09平方公里;化工产业园**块:**南环东路,南至东环路以北、昌顺路,西至辉发河,北至莲辉路,**块规划用地为0.60平方公里。
园区主导产业:以氢醇一体化为主的氢能化工(41.38公顷),兼具精细化工(19.25公顷)。
二、规划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机构:****
地址:**市**东大街1177号
联系人:李建峰
电话:0435-****96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大街3623号
联系人:秦工
联系方式:177****6123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或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规划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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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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