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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46419X1 | 建设单位法人:刘安琪 |
| 刘安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镇202国道东一汽4S店南 |
| ****玉米烘干塔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镇202国道东一汽4S店南 |
| 经度:126.10697 纬度: 47.5922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5-06 |
| 拜环评〔2015〕0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07-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46419X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2********46419X1 | 验收监测单位:**市谷瑞****公司 |
| ****0603MA1BM07K71 | 竣工时间:2024-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5qyDg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县**镇202国道东一汽4S店南,项目占地61548.2平方米,总建设面积29931.43平方米,**日处理能力500吨玉米烘干塔2座。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位于**县**镇202国道东一汽4S店南,项目占地61548.2平方米,总建设面积29931.43平方米,**日处理能力500吨玉米烘干塔2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农户运来的粮食经过库区大门口的地中衡检斤,干粮经扒谷机送入移动式皮带输送机、进入移动式清理筛,清理后再由移动式皮带输送机送入湿粮储存区。湿玉米直接倒入库区内靠近烘干机的硬化地坪上,然后由扒谷机、输送机送入清理筛进行清理,清理后再由移动式输送机送入烘前仓,准备烘干。 干燥系统由热风炉、烘干机、烘前烘后仓及输送设备组成。烘前仓的干净湿玉米由提升机送入烘干机中进行烘干,低温烘干,烘干过程中上温140℃,下温120℃,使湿玉米脱水达到安全水分后进入烘后仓冷却,由风机制冷的方式进行冷却。 冷却后的干粮经过移动式清理筛进一步除杂,清理后由移动式输送机送入**仓贮存。**仓在入粮前要提前将用于通风的地上笼摆好,并与通风口联接牢固。在粮食入仓过程中将用于粮情检测的测温电缆放入。 **仓中的粮食经扒粮机送到移动式皮带输送机上,如果是散粮发放,可由移动式输送机直接送入汽车内,如果是包粮发放,要现将散粮灌包,打包过秤后在送入汽车。 | 实际建设情况:农户运来的粮食经过库区大门口的地中衡检斤,干粮经扒谷机送入移动式皮带输送机、进入移动式清理筛,清理后再由移动式皮带输送机送入湿粮储存区。湿玉米直接倒入库区内靠近烘干机的硬化地坪上,然后由扒谷机、输送机送入清理筛进行清理,清理后再由移动式输送机送入烘前仓,准备烘干。 干燥系统由热风炉、烘干机、烘前烘后仓及输送设备组成。烘前仓的干净湿玉米由提升机送入烘干机中进行烘干,低温烘干,烘干过程中上温140℃,下温120℃,使湿玉米脱水达到安全水分后进入烘后仓冷却,由风机制冷的方式进行冷却。 冷却后的干粮经过移动式清理筛进一步除杂,清理后由移动式输送机送入**仓贮存。**仓在入粮前要提前将用于通风的地上笼摆好,并与通风口联接牢固。在粮食入仓过程中将用于粮情检测的测温电缆放入。 **仓中的粮食经扒粮机送到移动式皮带输送机上,如果是散粮发放,可由移动式输送机直接送入汽车内,如果是包粮发放,要现将散粮灌包,打包过秤后在送入汽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热风炉烟气处理采用干湿两级除尘器,除尘效率>90%。热风炉烟气经采取该除尘措施后,可以有效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热风炉废气烟尘排放量3.68t/a,SO2排放量2.08t/a,NOx排放量2.36t/a。经15m高烟囱高空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热风炉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粮食烘干工序产生的水蒸气,应在烘干塔上引风机装置,将烘干废气引出烘干塔冷却后经冷凝器形成冷凝水,可以部分应用于农田。 粮食堆存及装卸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应采用封闭措施,加强管理,可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设置通风除尘系统,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即在各粮食落点处设置吸尘口,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99%,排气筒不低于15m。以使各排尘点排放浓度低于12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颖粒物二级。粉尘排放量约0.2t/a。粉尘小时排放量为0.5kg/h,浓度为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3.5kg/h,120mg/m3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食堂建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炒菜产生的油烟,对大气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厨房共设炉灶2个,属于小型,厨房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净化,烟气经高于楼顶专用烟囱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2mg/m3排放标准要求。因此,厨房产生的油烟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煤场、炉渣场要采取封闭、遮盖措施, 以防大气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热风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生物质燃料使用量为750t/a,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为99%,热风炉烟囱15m。验收阶段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烟尘排放量为0.19t/a,排放浓度17.1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0.63t/a,排放浓度56.2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1.89t/a,排放浓度168.6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颗粒物:200mg/m3、SO2:850mg/m3)要求。 粮食烘干工序产生的水蒸气,在烘干塔上引风机装置,将烘干废气引出烘干塔冷却后经冷凝器形成冷凝水,部分应用于农田。 粮食堆存及装卸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用封闭措施,加强管理,可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控制措施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设置通风除尘系统,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即在各粮食落点处设置吸尘口,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99%,排气筒不低于15m。以使各排尘点排放浓度低于12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颖粒物二级。粉尘排放量约0.2t/a。粉尘小时排放量为0.5kg/h,浓度为10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3.5kg/h,120mg/m3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 项目厂区地面硬化,项目对厂区内运输道路及运输车装、卸车地点及时清扫并洒水降尘;通过上述措施后,无组织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
| 本项目建设与环评阶段批复的文件基本相同,仅燃料由燃煤变更为生物质,相应污染物减少,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可判定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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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36 | 0 | 0 | 0 | 2.36 | 2.3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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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 15m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热风炉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满足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浓度限值。 |
| 1 | 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热风炉安装在锅炉房内,生产时关闭门窗,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安装在锅炉房外的引风机,食堂油烟净化器等须采取加装减震垫、隔音罩等措施,可以大大的减轻噪声。 | 根据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限值。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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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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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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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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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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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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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