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舞钢出让2022-6、-23、-24号 (舞储2022-6、-23、-24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河南-平顶山-舞钢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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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出让2022-6、-23、-24号 (舞储2022-6、-23、-24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中新****公司 开始公示时间:2024-07-15 11:30
项目名称 豫**出让2022-6、-23、-24号 (舞储2022-6、-23、-24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中新****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7-15 11:30 至 2024-08-14 11:30
行政区划 **省-**市-**市 地块面积(m2) 8348.00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兼商业服务业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省**市**市朱兰大道东段南侧
经度 113.550143 纬度 33.325858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7-01 至 2024-07-14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中新****公司 单位联系人 齐振 单位联系电话 152****8010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齐振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2****8010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舞****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苏聪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99****755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省**市**市****酒店北侧写字楼五楼(501)
报告主要结论

(1)本次调查地块为豫**出让2022-6、-23、-24号(舞储2022-6、-23、-2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省**市**市朱兰大道东段南侧,北至冢李村集体土地、西至柏都大道、****公司、东****公司。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8348m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3.****431°,N33.****579°。该地块原为**市冢李村集体耕地,现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商业服务业用地)。

(2)根据资料收集情况、现场踏勘、对地块周边居民等相关人员的访谈情况,并结合91卫图助手历史影像资料可知:

调查地块2021年12月之前为冢李村农用地,2021年12月之后划拨为城市建设用地。2022年5月及2022年11月分批次出让使用权,归舞****公司所有。

2018年6月之前该地块一直为冢李村农用地;2018年7月至2022年5月,地块现状为冢李村农用地和建筑施工工房;2022年6月~至今,地****公司所有,已开工建设,建造匠造玉园小区。在此用途期间,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根据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痕迹和异常气味,调查地块的历史活动对地块基本无污染。

根据地块边界范围内和周边地块历史变迁情况,确定地块及周边地块1km范围内以居民区、村庄、道路,并存在相关企业,分****处理厂、****车站、****公司、****公司、金城****配送中心、鑫源驾校、威佳4S店、****家具城、****公司等。历****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养殖场,相邻地块未见污染和腐蚀痕迹;地块及周边工业不存在“三废”、危险废物堆场、管道及地下储罐的渗漏、突发环境事件等其他潜在污染源。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商业服务业用地)的要求,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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