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海关二线办公生活区窗帘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九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横琴海关二线办公生活区窗帘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4.6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4.6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横琴海关二线办公生活区窗帘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单位(部门)为中****海关,委托****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2、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全部完**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政府****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工业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响应)。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响应)。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投标文件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内;****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前3天内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九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购买。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邮件购买的请将资料发至****@163.com,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且确认收到标书款即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户名:********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市柠溪支行。账号:440********053003174。
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08月06日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08月06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九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特区报、中国海关网。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拱北侨光路5号********办公室
联系方式:温工、陈工0756-****359、****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东路221号西海大厦A座九层
联系方式:李嫚、汤** 0756-****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嫚、汤**
电话:0756-****226、138****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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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