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扩****中心)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各潜在投标人:
****新院区扩****中心)工程总承包于2024年06月28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正和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联合体信用评价的计分方式”:
1、以联合体投标,其中设计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根据湘建监督〔2023〕150号****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号)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本项目对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全部按满分计算。
现更正为:以联合体投标,其中设计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按联合体各方得分的平均值计取。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前,招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标书代写
2、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根据湘建监督〔2023〕150号****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号)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本项目对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全部按满分计算。
现更正为: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施工单位有两家(含两家)以上的,按联合体各方得分的平均值计取。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关于设计、施工招投标单位信用评价”:根据湘建监督〔2023〕150号****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号)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暂停使用”,本项目对设计、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全部按满分计算。
现更正为:设计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前,招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信用评价分值统一计100分;施工单位信用评价情况采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涉及“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相关评审内容,以“**省智慧住建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2023年3季度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结果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包含勘察费8.7万元,允许将部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8月01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更正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恕不另行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并自行下载澄清文件,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人:****;
地 址:**县207国道与福康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林先生;电 话:181****55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石桥街道宝庆东路与呙家路交汇处卓嵩悦城(1-1#栋,1-2#栋)****154室;
联系人:张虎友(项目负责人)、金**、苏雄生;
电 话:152****3363、191****5727。
监管部门:****建设局
电 话:073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