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2024—2027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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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5: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承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1110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心11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22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路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承阳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2024—2027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详细评审——企业信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管理的物业项目(非住宅、非工业类项目)获得由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项目荣誉得5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项目荣誉得3分,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示范项目荣誉得1分,最高得 9分。注:1.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2.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3.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信誉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步公开。 更正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管理的物业项目(非住宅、非工业类项目)获得由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相关的荣誉得5分,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相关的荣誉得3分,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物业相关的荣誉得1分,最高得 9分。注:1.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2.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3.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信誉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步公开。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期限顺延至 2024年07月15日23:59。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 年07月29日 9 点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2024-07-12
其他内容不变,若有变动将以更正公告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更正公告,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9233。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中心11层
联系人:郝志伟
联系电话:182****2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路5号
联系人:李承阳
联系电话:0527-****9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承阳
电话:0527-****9055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