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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局 《****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我局对在**县从事不动产测绘业务的单位依申请进行了备案,现就备案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备案情况详见《**县2024年度不动产测绘单位资质备案登记公示表(第3期)》。
附件:**县2024年度不动产测绘单位资质备案登记公示表(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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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