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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92394/202404-00040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重大建设项目 |
| 发布机构: | 和****物资储备局) | 文 号: | 和发改办〔2024〕7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名 称: | 关于**校舍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关 键 词: | 重大建设项目 | ||
县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商请批准**校舍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和教函〔202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一中、**三中、**中学学生宿舍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校舍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单位:**教育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一中、**三中、****学校内宿舍楼。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30000平方米,包括内外立面改造、床铺更换、老旧线路改造、老旧水管改造、老旧电器更换、老旧卫生洁具更换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办理规划、用地、环保、水土、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相关审批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落实建设标准,做好风险评估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