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18日24时
2024年**铁塔关于**省重点****监测站数据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供应商提供SO2分析仪、NOx分析仪、CO分析仪、03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五参数、标气系统、采样系统、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机柜等各14套,并提供安装服务(含一年质保和三年运维)。
采购空气质量自动仪器能够监测参数包括PM2.5、PM10、NOX、SO2、O3、CO等六项参数以及气象五参数,要求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市(州)及省级数据平台,同时接入**铁塔视联平台。要求监测数据连续、准确、客观、有效,能够客观评估重点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时空变化规律、城市间污染物传输和相互影响。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适用《****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取原则第五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拟邀请****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路1224号
联系人:冯琳雅
电话:0931-****11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南路101号
联系人:冯玉平 罗维友 曹立斌 张伟军 陈敏 路小康 杨本军
电话:0931-****689
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