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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18 (环境安全科) 传真:****3028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秦皇南路5号 邮编:71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电子级环氧树脂新材料生产线项目 | **市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市**市****工园区,****信息化厅《关于****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04****园区。占地面积36600m2,建筑面积21000m2,包括**年产20000吨双酚A、双酚F、联苯型和萘系电子级环氧树脂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纯化车间1、纯化车间2、合成车间等主体工程和储运、辅助、公用、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56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82%。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链接)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